1.電氣設備應有足夠的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以保證設備安全可靠的工作。
2.電氣元件及其組裝板的安裝結構應盡量考慮進行正面拆裝。
3.如有可能,元件的安裝緊固件應做成能在正面緊固及松托。
4.各電器元件應能單獨拆裝更換,而不影響其他元件及導線束的固定。
5.發熱元件宜安裝在散熱良好的地方,兩個發熱元件之間的連線應采用耐熱導線或裸銅線套瓷管。
6.二極管、三極管及可控硅、矽堆等電力半導體,應將其散熱面或散熱片的風道呈垂直方向安裝,以利散熱。
7.電阻器等電熱元件安裝一般應安裝在箱子的上方,安裝方向及位置應考慮到利于散熱并盡量減少對其它元件的熱影響。
8.柜內的電子元件的布置要盡量遠離主回路、開關電源及變壓器,不得直接放置或靠近柜內其他發熱元件的對流方向。
9.主令操縱電器元件及整定電器元件的布置應避免由于偶然觸及其手柄、按鈕而誤動作或動作值變動的可能性,整定裝置一般在整定完成后應以雙螺母鎖緊并用紅漆漆封,以免移動。
10.系統或不同工作電壓電路的熔斷器應分開布置。
11.熔斷器、使用中易于損壞、偶爾需要調整及復位的零件,應不經拆卸其他部件便可以接近,以便于更換及調整。
12.熔斷器安裝位置及相互間距離應便于熔體的更換。
13.不同電壓等級的熔斷器要分開布置,不能交錯混合排列。
14.有熔斷指示器的熔斷器,其指示器應裝在便于觀察的一側。
15.瓷質熔斷器在金屬底板上安裝時,其底座應墊軟絕緣襯墊。
16.低壓斷路器與熔斷器配合使用時,熔斷器應安裝在電源側。
17.強弱電端子應分開布置;當有困難時,應有明顯標志并設空端子隔開或設加強絕緣的隔板。
18.端子應有序號,端子排應便于更換且接線方便;離地高度宜大于350mm。
19.有防震要求的電器應增加減震裝置,其緊固螺栓應采取防松措施。
20.緊固件應采用鍍鋅制品,螺栓規格應選配適當,電器的固定應牢固、平穩。
浙公網安備 33020302001367號